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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3-04-19
  •  檢核日期:113-07-09

計畫名稱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計畫目的

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及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

補助對象

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申請資格

1.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大專校院。
2.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1)依法設立二年以上之職業訓練機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2)依工會法設立二年以上之各級工會團體且無積欠勞保費用。
3.於本計畫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含)前一百二十日期間持有本署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以下簡稱TTQS)最近一次訓練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有效期限證書之團體,其組織章程或執行任務具有辦理訓練相關項目,且有編制專職人員辦理訓練
(工會團體亦可外訓版合格)

計畫類型

在職訓練

補助額度

參訓學員最高補助額度3年7萬。每一課程一般身分學員補助訓練費80%,特定身分100%。

補助項目

1.依計畫所訂審查計分表評列訓練單位辦訓能力,核計分數區分等級,依據等級及衡酌當年度預算,予以核配經費額度與班級。
2.編列費用包括講師鐘點費、助教費、場地費、材料費、教材費、宣導費、保險費、工作人員費、其他費用、雜支、及管理費。
3.以所核定班級招生收取訓練費,以支應開班所需經費。

計畫限制

1.大專院校可辦理學分班與非學分班,但學分班須依據教育部規定辦理;補助人數依計畫核定人數為限。
2.非學分班時數需達16小時以上,最高不超過144小時,且開課其間不得超過4個月;補助人數上限40人,各班次非本計畫補助人數至多不得超過原核定班次人數百分之二十

申請期限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為準

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訓練推廣科-吳小姐(06)698-5945分機1526、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