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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110-05-21
  •  檢核日期:113-11-18

就業促進科

一、求職求才相關就業服務事項。
二、現場徵才活動。 
三、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及外國人轉換雇主相關事項。 
四、強化雇主服務、雇主座談會及雇主服務區綜合事項。
五、就業服務據點之規劃及管理。 
六、外展服務工作計畫之規劃及管理。
七、臨時人員管理。 
八、就促津貼僱用獎助補助。 
九、青年就業相關計畫。

  1. 大專校院學生就業服務。
  2. 國高中(職)就業準備力計畫。

十、ECFA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發展與協助方案。 
十一、資遣、關廠歇業後相關就業服務及資遣通報勾稽查核。
十二、志工業務。

諮詢服務及給付科

一、就業諮詢服務。

  1. 個案管理就業服務。
  2. 職業心理測驗。
  3. 職訓諮詢推介。
  4. 就業促進研習。
  5. 求職專案服務。 

二、給付業務。

  1. 缺工就業獎勵。
  2. 跨域就業津貼。
  3. 青年跨域就業補助。
  4.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三、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1.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民間團體業務輔導。
  2.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暨諮詢輔導計畫。
  3. 培力就業計畫。

四、就業保險失業認定。
五、創業相關業務。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一、特定對象就業服務

  1. 促進特定對象就業補助作業計畫。
  2.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3. 外陸配相關業務。
  4. 原住民就業服務。
  5. 遊民就業促進計畫。
  6. 受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者就業服務。
  7.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促進實施計畫。

二、臨時工作津貼

  1.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臨時工作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就業推介媒合津貼。
  2.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臨時工作津貼。
  3. 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協助方案臨時工作津貼。
  4. 辦理天然災害災後就業服務作業要點-臨時工作津貼。

三、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

  1.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實施計畫。
  2.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
  3. 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計畫 。
  4.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 。
  5.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計畫。
  6. 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促進身障者就業補助。

自辦訓練科

一、教務規章之研擬與訓練職類之研擬、執行及考核。
二、自辦職前、在職進修、產學訓合作、委託訓練相關計畫之研擬與招生、甄試、教學、考核及結訓(含充電起飛計畫、雲林訓練場)。
三、自辦訓練學員管理業務
1. 學員生活管理(差勤登記、學員保險、心理輔導)。
2. 學員學習管理及學籍管理。
3. 學員受訓滿意度之調查及統計分析。
4. 學員就業輔導與追蹤之研擬與執行。
四、訓練場地與機具設備之規劃、維護及安全衛生管理。
五、職業訓練師資之養成、補充及進修訓練。
六、職業訓練課程、教材、教法與教育之開發及運用。
七、技能檢定、技能競賽之辦理與技能競賽之推廣及選手培訓。
八、綜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培訓中心事務。
九、ITS總窗口及ITS專案會議與教育訓練。
十、辦理訓練單位身心障礙特質研習及心智障礙者職業探索體驗。

訓練推廣科

一、委託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含特定對象專班、產訓專班)。
二、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職類(照顧服務員、托育人員)職業訓練。
三、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四、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五、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
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  。
七、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八、推動事業單位辦理職前培訓計畫。
九、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

綜合規劃科

一、就業市場調查。
二、業務行銷、宣導、新聞發佈與媒體維繫之規劃及協調。
三、民眾申訴案件與為民服務行政革新方案之編定及推動。
四、區域運籌人力資源整合服務計畫。
五、區域勞動力發展策進諮詢委員會議。
六、研考綜合業務。
七、運籌績效管理指標綜整。
八、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九、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十、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十一、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十二、充電起飛計畫。
十三、國際合作訓練之研擬、推廣及執行。
十四、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 

秘書室

一、典守印信。 
二、文書之收發、繕校、稽催、展期及收發資訊系統之管理維護。 
三、檔案分類、歸檔銷毀及管理。 
四、勞務、財物、工程之採購及驗收管理。 
五、辦公處所維修、管理及車輛調派管理。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僱用、管理及考核。 
七、出納業務。 
八、國有公用財、物品管理業務。 
九、辦公處所環境管理及清淨家園計畫之編列與執行(含清淨家園全民運動執行計畫)。 
十、資訊設備、網路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

十一、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十二、自辦訓練學員生活管理(醫務、膳食、宿舍管理及維護)。

主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業務稽核、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人事室

            掌理本分署人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