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性就業服務
1.就業服務:請攜帶身分證到本分署所屬就業中心登記,現場有服務人員,免費提供就業諮詢及協助你找工作。
2.就業促進研習:不定期舉辦就業促進免費研習課程,包含就業準備、求職技巧、就業資源管道運用等相關課程。
3.就業促進工具:包含僱用獎助津貼、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及臨時工作津貼等。
相關服務詳情請洽本分署轄區內各就業中心
本分署所轄各就業服務據點 <https://yct168.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7F53A33FFB371EB1>
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計畫
1.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協助地方政府設置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以下簡稱職業重建窗口),整合各種服務資源,以個案管理方式,有效連結及運用當地身心障礙者各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使身心障礙者在職業重建過程中獲得連續性、無接縫適當之專業服務,以達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目的。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就業後輔導與職場適應,及提供相關資源連結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協助穩定就業。
3.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實施計畫
補助地方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以瞭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生理狀況及所需輔具或服務等,提供具體職業重建服務或建議,俾利其適性就業。
4.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有就業意願,但就業能力不足者,推動設立庇護工 場,結合當地資源,發展具有地方特色之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建構完善之庇護性就業服務制度。另對於短期內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或庇護職場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在庇護工場內職場見習服務。
5.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職務再設計服務,以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增進其工作效能,並積極開拓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以落實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工作。
6.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計畫
補助地方政府結合當地資源,辦理促進視覺功能障礙者就業業務。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窗口聯絡資訊表
| 臺南市 |
(06)2991-111 分機6287 |
(06)6320-832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世紀大樓 7 樓
|
| 雲林縣 |
(05)5522-842 |
(05)5331-080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
| 嘉義縣 |
(05)3620-123 分機8013至8017 |
(05)3621-775、 (05)3627-123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
| 嘉義市 |
(05)2231-920分機221、222 |
(05)2162-635 |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253號 |
三、雇主服務
為協助雇主推動內部支持身心障礙員工久任職場,勞動部發布「雇主支持身心障礙員工就業試辦作業要點」,只要僱用3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且提出職場支持計畫,計畫執行期間每年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0萬元的經費補助,若採取群組進用模式還可額外領取獎勵金,試辦期至116年底止,與企業攜手打造共融職場。
職場支持措施之項目如下:
1.建立友善進用機制:提供身心障礙者職場體驗、無障礙面試與職前訓練,並推動平權教育及安排專人輔導,營造友善進用環境。
2.提供共融職場環境:依身心障礙員工需求提供就業輔具、調整工作環境,並協助職場適應及使用員工福利,促進職場共融。
3.推動職涯發展措施:提供身心障礙員工職涯諮詢、在職訓練與專業培訓,並鼓勵考照及關注職場心理健康,促進職涯發展。
4.設置職場工作教練:提供身心障礙員工職場適應協助、技能訓練、態度輔導、情緒支持與人際溝通訓練,促進穩定就業。
5.落實職場合理調整:雇主於招募、進用及僱用期間,依身心障礙員工需求提供職場合理調整。
6.推展群組進用模式:新進用一名以上身心障礙員工,與在職之身心障礙員工於同一場域協同合作工作,提供職場支持措施,以建立同儕支持網絡。
如想了解或申請本試辦作業要點,請洽本分署轄區內各就業中心或以電話連絡本分署-(06)6985-945分機1155劉小姐。
四、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雲嘉南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協助本分署所轄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4個地方政府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職業輔導評量、支持性就業服務、庇護性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等),以提升職業重建服務效能與專業品質。
聯絡資訊:
1.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2.聯絡電話:06-2239630#21~24
3.地址:701014 台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3樓(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3A-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