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更新日期:111-08-26
  •  檢核日期:112-03-22

主旨:公告111年「充電起飛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

公告事項:

受理申請期間

自即日起起至111年10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本計畫補助經費額度用罄時,分署得以公告備取且不再受理申請。

計畫目的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資格

  • 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在五十一人以上。
  • 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五十一人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具有效之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
  2. 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或國家人才發展獎。
  3. 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服務。
  4. 接受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達三年以上,且未繼續申請該計畫。

◎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定期繳納差額補助費者,不適用之。

計畫辦理期間(補助期間)

訓練計畫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訓練計畫於前一年度即核定者,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始得辦理訓練)至當年度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期間辦理完畢

補助類型

一、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訓練者。

二、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具備訓練規劃執行經驗之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聯合訓練,並結合一家以上具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之事業單位參加者,由申請聯合訓練之事業單位主責相關行政連繫協調作業。

補助額度

一、個別型訓練計畫:以二百萬元為上限。

二、聯合型訓練計畫:以三百萬元為上限。

三、屬調整支援方案之加強輔導型產業、受衝擊產業或受損產業者,最高以三百五十萬元為上限。

訓練課程規劃方式及經費編列

  • 內部訓練:講師鐘點費(內/外聘)、外聘講師國內交通費、非自有場地之場地費。

外部訓練:依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訓練課程之收費標準編列,補助其經費70%。

 

 

 

計畫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詢問,諮詢專線:(06)222-0066#2939、80~85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地址: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

※電話:(06)698-5945#1313 謝小姐

※執行單位: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70041臺南市西門路二段48

※聯絡電話:(06)222-0066#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