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並鼓勵事業單位積極進用,提供勞工獎勵最高6萬元及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30萬元。
一、適用對象:
1.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以下稱本計畫適用勞工)。
2. 僱用本計畫適用勞工之雇主。
3.前項所稱依法退休,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
二、資格及補助經費:
1. 55+就業獎勵:
(1)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本計畫適用勞工,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
(2)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5萬元,最高3萬元。
2.職場支持輔導費:
(1)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向公立就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者。
(2)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每人3千元,最高3.6萬元,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三、受理期間: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辦理求才、求職登記。
更多55+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詳細資料請下載相關法規,或洽詢本分署及各就業中心窗口: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 分機1199
●臺南就業中心 06-2371218 分機224
●永康就業中心 06-2038560 分機313
●新營就業中心 06-6328700 分機143
●嘉義就業中心 05-2240656 分機136
●朴子就業中心 05-3621632 分機139
●虎尾就業中心 05-6330422 分機102
●斗六就業中心 05-5325105 分機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