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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
發布單位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13-02-22

檢核日期

11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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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並鼓勵事業單位積極進用,訂定「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提供勞工獎勵最高6萬元及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30萬元。

一、適用對象:

   1.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以下稱壯世代勞工)。

   2. 僱用壯世代勞工之雇主。

   3.前項所稱依法退休,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

 二、資格及補助經費:

    1. 壯世代就業獎勵:

(1)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壯世代勞工,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

(2)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5萬元,最高3萬元。

    2.職場支持輔導費:

(1)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向公立就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者。

(2)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每人3千元,最高3.6萬元,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三、受理期間: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辦理求才、求職登記。

更多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詳細資料請下載相關法規,或洽詢本分署及各就業中心窗口: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   分機1199

●臺南就業中心 周小姐    06-2371218#113

●永康就業中心 潘段小姐  06-2038560#313

●新營就業中心 陳先生   06-6328700#211

●嘉義就業中心 吳小姐   05-2240656#136

●朴子就業中心 陳小姐   05-3621632#139

●虎尾就業中心 葉小姐   05-6330422#210

●斗六就業中心 林小姐   05-532510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