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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起飛計畫-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訓練】訓練課程執行結果應於何時完成回報?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3-08-28

更新日期

103-08-28

檢核日期

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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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訓練計畫內各訓練課程之執行結果應於施訓日之次月10日前,於計畫資訊系統「課程回報」登錄實際參訓學員名單,始納入補助範圍。例如:5/15施訓課程,至遲應該6/10前完成課程回報作業,逾期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