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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在職訓練-離退訓申請表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科

發布日期

113-06-26

更新日期

113-11-18

檢核日期

113-11-20

點閱人氣

253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在職訓練作業原則」辦理。

 

開訓前因報名參訓人數不足取消開班時,得全額退還學員所繳交之費用;

開訓前學員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95%;

已開訓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50%;

已開訓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而退訓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錄取後經查核受訓資格不符者,將撤銷錄訓,須憑退費申請表及郵局(或銀行)帳號影本進行退費。

 

傳真號碼:06-69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