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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標案名稱]114年環境清潔勞務案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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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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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3/10/25

[機關代碼]A.17.2.4
[機關名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規格、需求):白麗美,採購(程序):賴榮德
[聯絡電話] (06)6985945#2378,2379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jungte@wda.gov.tw
[標案案號]yctrb1130074
[標案名稱]114年環境清潔勞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5,974,597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5,974,59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113/10/25
[原公告日]113/10/1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詹小姐或賴先生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11/04 17:00
[開標時間] 113/11/05 14:30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為督促廠商如實履約並確保派駐人員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無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營業項目須同時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病媒防治業」之業務。(2)主管機關發給病媒防治許可執照。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1.投標須知」第6條預算金額、第27條、第39條履約保證金金額及第79條、「2.勞務採購契約」第3條第1款第4目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第5條第13款每月薪資金額及第8條第16款第2目每月薪資金額、「4.標單明細表(空白標單)」、「9.工作說明書」及「附件2」,並重新上傳所有檔案。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為113年11月4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3年11月5日下午2時30分;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77(詹小姐)或2379(賴先生)。 *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廠商公司支票非屬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稱「金融機構支票」,不得做為押標金或履約保證金。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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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10/15 08:07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0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3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0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非招標機關0人
招標機關3人
[評選委員總額]6人
[工作小組成員]

採購專業人員    姓名

白麗美

林玉琴

吳錚奇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