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更正公告
公告日:113/11/15
[機關代碼]A.17.2.4
[機關名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
[聯絡人] 請購者(規格.需求):曹甄芳;採購(程序):白麗美
[聯絡電話] (06)6985945#2306,2378
[傳真號碼] (06)6990545
[電子郵件信箱]plm@wda.gov.tw
[標案案號]yctrb1130087
[標案名稱]114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工作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488,2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488,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113/11/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洽郭小姐或白小姐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親自至本分署領取或附足13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郵寄至本分署(應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信封上應註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3/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6 09:30
[開標地點] 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行政大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郵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累計達預算金額上限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無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具公司登記
- 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符合以下任一:
(1)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2)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之證明:a.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b.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廠商得以線上申請下載營業稅(申報及繳納)、無違章欠稅查復資料做為資格標準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4.廠商之消防相關證照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消防設備師(士)證照並附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勞保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 (1)本次公告變更「1.yctrb1130087_投標須知_1120630」第27、79條,並重新上傳「1.yctrb1130087_投標須知_1120630」檔案。其餘招標文件不變。 (2)現場領標之廠商應以原領標憑證換領變更之招標文件。 (3)在更正公告日前,已投標之廠商應領回投標文件再行投標,未領回者該投標文件不得參加本次開標。 (4)本案延長等標期,投標截止時間為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3年11月26日上午9時30分;原投標及開標地點不變。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履約期限:契約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歷次維修施作項目累計達預算金額上限為止。 *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投標日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投標書表: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0分)逕向本分署不具名領取。敬請廠商事先電話聯絡06-6985945-2310(郭小姐)或2378(白小姐)。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
)
)
)
)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11/11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