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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一案到底」就業服務
發布單位

就業促進科

發布日期

103-08-28

更新日期

109-06-19

檢核日期

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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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1


一、為提供民眾更深化之就業服務,自101年11月1日起於所屬就業中心全面推動「就業服務一案到底作業模式」,提供「單一窗口」、「固定專人」、「一案到底」之客製化服務。
(一)單一窗口:
提供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失業給付認定、技能檢定及創業資訊提供等五合一單一窗口服務。
(二)固定專人:
初次申請者經派案後,後續即固定由該位就業服務人員提供求職求才者一案到底就業服務。
(三)預約服務:
1、已預約者,由接待檯直接分流至專責人員(就業服務人員)服務櫃檯提供服務。
2、初次申請者或未預約者,針對初次申請者由櫃檯人員派案並指定專人
,由該專責人員(就業服務人員)提供後續服務。未預約但曾辦理求職求才登記者,原則由專責人員(就業服務人員)受理,如專責人員(就業服務人員)無法提供服務時,則視各服務櫃檯服務人力情況彈性調整就業服務人員,也就是說,民眾如臨時到就業中心尋求就業服務,就業中心仍會受理並安排就業服務人員服務。


二、依一案到底就業服務需求,所屬就業中心設置「接待檯」、「就業資訊區」、「
求職服務」、「求才服務」、「諮詢服務」。
(一)接待檯:
配置資深就業服務人員負責初步諮詢,並由志工人員在旁協助引導,強化民眾服務需求分類及分流。
(二)就業資訊區:
放置最新職缺紙本資料、電腦、電話、印表機等各項軟體及硬體設備,並提供就業市場資訊及職涯資訊書籍,供自助尋職者免費使用。
(三)求才服務:
辦理一般及專案求才、聘僱移工前國內求才、現場徵才活動、雇主座談會、僱用獎助等相關業務。
(四)求職服務:
採固定專人、預約制之客製化服務,提供就業推介;職訓諮詢推介參訓;失業給付認定;其他機關(構)轉介;適性就業輔導及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提供職業訓練、技術檢定資訊等服務,對因個人因素無法就業須協助排除就業障礙或經評估需轉介其他單位,則經與諮詢服務櫃檯聯繫後送辦理深度諮詢、職業心理測驗評量等,並推介就業。
(五)諮詢服務:
針對求職服務櫃檯後送之服務個案,提供深度諮詢、職業心理測驗評量、職涯規劃與探索、個人諮商及小團體支持活動、轉介個案至社政、衛政及其他機關(構)等服務,待服務個案後送原因結束後回送求職服務櫃檯由原服務專人續予提供推介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