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推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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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課程辦理期間分為上、下半年度,上半年度之開訓日期自一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下半年度自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配合本署重要職業訓練政策開辦之訓練課程,不在此限。 學分班訓練課程之開、結訓期限應依教育部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