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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旗艦計畫】訓練單位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應於多久前提出申請?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3-08-28

更新日期

103-08-29

檢核日期

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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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


訓練單位應於勞動力發展署各年度公告受理訓練計畫申請之期間,向訓練單位主要辦訓所在地之分署提出各項訓練計畫之申請,核定後,依學員登錄之順序補助,當年度預算用罄即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