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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本計畫補助辦理之訓練課程範圍為何?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3-08-28

更新日期

110-05-24

檢核日期

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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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8


(一) 研發及創新能力。

(二) 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

(三) 提升作業系統及生產專業技能、證照認證。

(四) 經營管理、專業語文。

(五) 企業內部講師訓練課程或數位教材製作訓練課程。

(六)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前項課程屬數位學習課程、學分班、事業單位依法規定應辦理之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課程、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於中華民國以外地區辦理之課程,或經分署審核認定課程內容與員工工作所需技能無涉者,不予補助。

 

 

 

 

申請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以補助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訓練課程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