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訓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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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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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檢查證明書(供食品餐飲業用) 於本分署「烘焙」相關職類班次參訓之學員 需於開訓後1個月內,至合格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必備檢查項目及表單詳如附件,並提供相關法規參照 檢查完後,應按時繳交健康檢查證明書或報告予班導師
於本分署「烘焙」相關職類班次參訓之學員
需於開訓後1個月內,至合格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必備檢查項目及表單詳如附件,並提供相關法規參照
檢查完後,應按時繳交健康檢查證明書或報告予班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