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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檢查證明書(供食品餐飲業用)
發布單位

自辦訓練科

發布日期

107-10-01

更新日期

107-10-05

檢核日期

112-12-20

點閱人氣

7759


健康檢查證明書(供食品餐飲業用)

 

於本分署「烘焙」相關職類班次參訓之學員

需於開訓後1個月內,至合格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必備檢查項目及表單詳如附件,並提供相關法規參照

檢查完後,應按時繳交健康檢查證明書或報告予班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