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辦理。
二、雲嘉南分署本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
第7梯次:自111年6月1日(三)起至同年6月30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三、有意申請者,應向所在地之所屬分署提出申請,各分署服務轄區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二)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三)中彰投分署: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雲嘉南分署: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五)高屏澎東分署: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