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2期自辦在職人員進修訓練甄試榜單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1日
發文字號:南分署自字第1151501194號
公告事項:
一、本分署115年度第2期自辦在職訓練115年7月18日甄試榜單(含第1次上課時間及地點)。
二、應試者對於試題有疑義及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起3個工作日內檢具正確之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等相關資料,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
三、對本公告如有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及58條規定,自公告期滿之次日30日內,繕具訴願書人簽名或蓋章之訴願書、本件行政處分公告及相關證明文件,遞送本分署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