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主是更生人,案主是村幹事轉介的民眾,全家經濟來源就是媽媽去幫忙打臨工的薪水收入,熱心的村幹事透過我的宣導,了解就業服務台可以協助村民找工作及就業服務諮詢。因為案主不善言詞,對陌生人又不願交談,所以就排時間請村幹事陪同到案主家就業服務,當下帶了工作職缺到家裡,可是案主也不在家。
幾天後聯絡到案主了,原來案主晚上有去貨運行打工,每天工作時間1-2個小時,案主希望薪資多一些,所以想找工時長一點,要幫忙家裡的經濟開銷,請我幫忙能盡快找到適合的工作,他覺得要動腦的他不行,搬東西粗重的可以的,因此才去貨運行應徵臨時工,因為是更生人,所以去面試都是等通知,之後,有脊髓損傷協會申請臨工,協會理事長說工作就是協會的環境清潔打掃、修剪花木,還有協會辦活動要協助搬運活動器材及照顧會員上下車,案主說這工作他可以勝任,就這樣順利上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