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規劃科
103-08-28
103-08-29
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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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課程無年度申請次數之限制,惟需符合下列規定: 一、訓練單位申請工作崗位訓練課程人數不得逾其所僱用員工人數百分之二十五。 前項所稱僱用員工人數之計算,依該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申請訓練計畫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投保月底生效人數計算;僱用員工人數四人(含)以下,以四人計。 二、每一訓練計畫補助額度不超過訓練單位所提計畫書經費百分之八十。 同年度同一訓練單位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百八十萬元
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課程無年度申請次數之限制,惟需符合下列規定:
一、訓練單位申請工作崗位訓練課程人數不得逾其所僱用員工人數百分之二十五。
前項所稱僱用員工人數之計算,依該工作崗位訓練單位申請訓練計畫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投保月底生效人數計算;僱用員工人數四人(含)以下,以四人計。
二、每一訓練計畫補助額度不超過訓練單位所提計畫書經費百分之八十。
同年度同一訓練單位辦理工作崗位訓練,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百八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