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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起飛計畫-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訓練】如事業單位員工未滿51人,是否只能參與聯合型計畫?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3-08-28

更新日期

107-09-28

檢核日期

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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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


否,事業單位參加就業保險之受僱勞工人數未滿五十一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或達五十一人以上者,得申請本計畫之訓練輔導或辦理訓練計畫: 


(一)具有效之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


(二)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或國家人才發展獎。


(三)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