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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業旗艦計畫】訓練單位經審查通過後,辦理招訓之規定為何?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科

發布日期

103-08-28

更新日期

107-09-28

檢核日期

1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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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4


訓練單位辦理之訓練應於核定之開訓日起九十日(日曆天)內完成學員錄訓作業,

 

並於投保日起十五日內登錄計畫網站,逾期者,未登入之核定名額視同放棄。

 

訓練單位辦理期間學員離(退)訓,應於離(退)訓日起十五日內登錄計畫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