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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繼續僱用高齡勞工116年度計畫於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

發布單位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

發布日期

115-08-31

檢核日期

1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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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116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115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符合條件的企業,每留用一位高齡員工最高可獲得 25.8萬元補助。

 

經申請後,倘雇主持續僱用116年滿65歲(民國51年出生)之勞工,並達該行業規定的留用比率(因行業別差異,分別為20%、25%、30%不等),留用超過6個月且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即可申請本計畫補助。

 

有意申請之企業可至「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相關服務網」(https://gov.tw/sQS)線上申請,或至本分署轄區各就業中心辦理書面申請,郵寄者以郵戳為準。

 

洽詢電話:

臺南就業中心:(06)2371218分機216

永康就業中心:(06)2038560分機316

新營就業中心:(06)6328700分機211

嘉義就業中心:(05)2240656分機136

朴子就業中心:(05)3621632分機139

虎尾就業中心:(05)6330422分機102

斗六就業中心:(05)5325105分機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