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五零五零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請大家踴躍申請!
受理期間:自115年8月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10月20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格:
一、符合下列任一資格之單位:
- 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
- 學校。
- 為衛生福利部、文化部、農業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經濟部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附屬機關(構)(如工業區服務中心、榮民服務處)。
二、申請補助時,須受衛生福利部、文化部等8個機關委託、補助或自行提供相關業務。
★歡迎來電洽詢★
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06-6985945分機1199
臺南就業中心:(06)2371218分機216
永康就業中心:(06)2038560分機316
新營就業中心:(06)6328700分機211
嘉義就業中心:(05)2240656分機136
朴子就業中心:(05)3621632分機139
虎尾就業中心:(05)6330422分機102
斗六就業中心:(05)5325105分機328